高尚 v.s. 縱慾  愛的真諦與智慧

文/陳竹月(國中教師)

使絕大多數的師長都不贊成國中生談男女感情,課堂上屢次諄諄告誡應該把持「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」的尺度,仍舊有同學形成「班對」或陷入難解的三角習題中,為捍衛自己的「愛情」,不惜與父母師長反目成仇。

有一次提到這個問題,同學振振有詞的問我:「老師,為什麼國中生不能談戀愛?妳不是說國中生彼此欣賞是很正常的嗎?」我回答:「對,彼此欣賞很正常。但是如果有了肌膚之親,就不應該了。」同學繼續追問:「為什麼有肌膚之親不可以?這是很自然的啊。」我反問:「那你認為什麼是『愛』呢?肌膚之親就是愛嗎?」同學啞口無言,陷入沉思中。

 如果把「肌膚之親」當作愛的話,就未免太貶低、鄙視愛的真諦了。聖經上記載的一段話,如今仍舊是許多人公認「真愛」的最好註解:「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,愛是不嫉妒。愛是不自誇不張狂,不做害羞的事……」我才念幾句,台下的同學就唉聲嘆氣:「不嫉妒太難了。」「怎麼可能有這樣的愛?」「恩慈和愛有什麼關係?」我看著他們,心裡百味雜陳。如此不堪一擊的感情觀,怎能「修成正果」呢?恐怕只能落得傷痕累累的下場吧。

愛一個人是快樂的。然而這快樂背後還必須有堅定的承諾、成熟的處世觀、負責的態度,以及願意犧牲奉獻的情懷,兩人的愛情才能長長久久,落地生根,開出美麗的花朵。否則只流於「縱慾」的愛,膚淺低下,何異於禽獸?難怪有一位詩人感嘆:「正因人們拋棄了『真愛』,這個世界才充斥著虛偽矯情的『性慾』。」然而把「縱慾」當成「愛」的人何其多,又何其不幸?

探討這個問題最深刻的,莫過於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所寫的鉅著《安娜‧卡列尼娜》。他真實描畫一位原本擁有平淡婚姻,不知愛慾險惡的少婦,在被一名軍官挑起所謂的「愛情」之後,奮不顧身的拋家棄子,卻在熱情消退後嘗到被情夫冷落、無法與孩子相聚的痛苦,最後只好選擇臥軌自殺。

中國的徐志摩、張幼儀與陸小曼的故事又何嘗不是如此?徐志摩雖然如願以償的與張幼儀離婚,和陸小曼常相廝守,卻在數年後因受不了陸小曼抽鴉片的陋習、交際花的行徑,於離世前數年都過著貌合神離的生活。像這樣的例子,都說明了偏執的愛慾易逝。而理性等待、仰望神的信仰且不斷寬恕的安娜的先生;以及始終逆來順受,無怨無悔,獨自撫養孩子長大的徐志摩前妻張幼儀,毋寧承擔了伴侶肆意任性的後果,默默扮演著彌補傷痛的角色。從某方面而言,他們更能展現愛的智慧,也才是珍惜與知曉愛之真諦的人啊。

本文引用自大紀元時報http://tw.epochtimes.com/10/12/3/153591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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